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9/05/06 02:34

各部门、各学院:

  

2019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共设六类奖项,其中和我单位相关的为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四类奖项。

1.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2.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推动政产学研金媒服协同创新工作中,为营造产学研合作的创新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3.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4.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在产学研界各行业领域中,具有创新性、敬业奉献、技术精湛、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的个人均可申报。

申报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或从“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页下载。

二、奖项申报要求

1.在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中,创新奖、促进奖申报人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

2.在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中,创新奖、促进奖,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的单位奖与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3.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1)创新成果奖应多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3-5家;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2)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3)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的数量不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4项。(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5)申报2019年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于20161231日前完成;且后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6)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7)已获得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应再申报类似成果项目。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奖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2、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81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按要求一式2份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材料的完整电子版发至skgl@xz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欢乐、仇琛,联系电话:8310712183105040

  

附件:

1.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奖励办法(试行)1.docx

2.2019创新奖(单位)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2.docx

3.2019年创新奖(个人)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3.doc

4.2019促进奖(单位)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4.doc

5.2019促进奖(个人)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5.doc

6.2019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6.doc

7.2019年产学研工匠精神奖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7.doc

8.2019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与促进奖汇总表8.xlsx

  

  

            科研处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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