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1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科发〔2019〕45号)及财政绩效考核 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 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3年度(首次检查)、2022年度(二次检查) 立项且未验收的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软科学及备案、 奖补类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未通过主管部门或市科技局审核的项目, 仍需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对照项目合同,检查项目自筹 经费及财政拨款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支出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 否按要求进行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设立辅助账等。

  2.项目组织和实施进展情况。对照项目合同,检查人员团队 组建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已取 得效益情况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检查方式

  1.承担单位自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照项目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在线填报《徐州市科技 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逐级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报表(1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账号、密码与项目申报时所用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网址:http://xzkcgl.xsti.net/xuzhou/projectDeclare

  2.主管部门审查。项目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单位)内检查范围的项目实施自查情况进行在线审查,须签署审核意见与具体处理措施,并提交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填写《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对有分年度拨款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在汇总表中明确提出是否可以按期拨付分年度拨款的建议。

  3.项目现场抽查。结合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审查情况,市科技局各业务处室联合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对财政经费支持额度20万元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中期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需分年度拨款的项目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抄送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处。

  4.编制工作报告。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处汇总相关业务处室的各计划类别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编制年度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函请市财政局拨付分年度拨款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结合以往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把关,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如实填报,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审查,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检查中发现的失信行为,市科技局将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中期检查结果作为分年度拨款重要依据。

  2.待审核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czk@xzit.edu.cn,并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徐州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A208。

  3.联系人:刘超刘洁
   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附件:

1.附件1-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主管部门填报).docx

2.在研市项目中期检查操作流程(2024版).pdf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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