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工程学院专利申报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专利申报质量,遏制非正常专利现象,规范我校专利申报过程,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专利申报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报流程

第一步:资料准备。

准备技术交底书,专利相关技术资料和研发证明材料。

第二步:专利申请前评估。

发明人加入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群(QQ821729590),发明人将专利技术资料及研发基础等支撑材料上传至http://124.70.133.177:9991/。校外审查专家将对专利进行全面评估,依据专利评价指标,对专利进行打分,出具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评估得分较低的专利需要进一步修改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步:系统备案登记。

发明人登录学校办公系统—个人门户—办事流程—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填写《专利申请登记表》,并上传附件:《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完成校内备案后,方可委托专利代理公司进行申报。

第四步:专利受理登记。

专利受理后,发明人登陆科技处备案系统填写专利受理信息,上传《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专利授权登记。

专利受理后,发明人登陆科技处备案系统填写专利授权信息,上传《专利证书》。

二、注意事项

1)未经所属部门(学院)同意的专利不得申报,未经评估的专利不得以“徐州工程学院”的名义进行申报。

2)专利完成科技处备案系统登记审批后,报请科技处申请用章。

3)我校教师作为发明人由校外途径申请专利的,未经批准不得以“徐州工程学院”名义申报。未经科技处审批备案的专利,取得专利证书不计入个人科研工作量。

4)专利申请前评估的费用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先行承担。评估通过的专利授权并进行转化后,个人收益部分需要扣除前期申请前评估费用。


附件1:《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

附件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pdf

                                      

                                  科技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