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职责

作者:2021/06/22 02:10

1.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学校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的各类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学术交流、科研平台管理等工作。

2.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负责制订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及本校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学校科学研究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4.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和重点科研任务的实施,组织进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执行、结题(验收)、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评审、鉴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以及科研成果的申奖工作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及科技宣传工作。

6.负责学校产学研合作、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培训工作。建立并完善科研信息网站,负责横向科研课题承揽、技术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工作。

7.建立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和处内人员岗位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履行职责情况,做好科技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8.建立和完善科研工作奖励表彰制度,定期召开全校科研工作会议,对学校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9.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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