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2025/04/10 11:21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筹建工作,提高我省科普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据省科协《关于推荐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苏科协发〔202542号,附件3)相关要求,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存在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以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2. 具有正高级职称(计算至2024630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全面系统的科普理论水平和丰富多样的科普工作经验。

3. 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在职在岗,身体健康,任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学习并掌握职称相关政策,敢于担当奉献,认真履行职责,能够任满一届(3年)。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则上不推荐。对本领域有突出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高级专家(院士)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计算至2025630日)。

二、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不超过 5 名人选(科普类省级学会推荐不超过 8 名),省科协部门直接推荐名额由组织人事部直接下达。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结合近年来专家服务基层科普工作开展情况,首席科技传播专家评定、点赞·科普江苏”、年度十大科普人物、优秀科普工作者等评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逐级推荐。

1. 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

2. 各学院对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

3. 请各学院汇总本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414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附件1一式3份,附件2一式1)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 徐州市科协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418,相关材料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其他申报渠道请申报人自行联系材料报送及其他相关事宜。

  人:聂倩倩

联系电话:836891156115

  箱:kycpt@xzit.edu.cn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122

  附件:

1.《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评审专家推荐表》

2.《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3.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科技处

2025410

附件 1、2 专家推荐表、汇总表.docx附件3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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